索  引  号: Y04001/2019-00002 发文机构: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成文日期: 2019-06-14

龙虎山景区2019年度教育扶贫培训手册

----国家资助政策:

全面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是党和政府推进教育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根据《江西省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6〕8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我省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前教育。对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按照原有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的基础上新增1000元。

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特教学校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00元。(民办学校寄宿生资助政策自2017年春季起实施)

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高等教育。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学生可通过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和新生入学资助经费,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一次性补助每生5000元;新生入学资助经费,考入省内高校的资助标准为500元,考入省外高校的资助标准为1000元。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确保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

——龙虎山景区资助政策。为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从2017年秋季起,景区财政出资,结合各学段学生实际情况,景区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对象及标准如下:

1、学前教育幼儿:补助1500元/年/人。2、义务教育学生:补助教辅材料费用及学平险费用。3、高中生(含职高):一次性补助2000元。4、大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入学当年一次性补助3000元/人(包含大学新生入学路费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