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龙虎山人社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虎山人社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景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
4.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综合管理全景区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
5.负责景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日常管理;
6.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及人才开发、劳动工资管理;
7.负责就业和再就业工程的实施、社会保险管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工作;
8.承办景区管委会交办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个内设机构,即局办公室。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人社局。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051.1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02.60万元,较2020年减少12.18万元,下降3.86%;本年收入合计1748.49万元,较2020年增加262.17万元,增长17.64%,主要原因是:本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拨款增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拨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17.67万元,占98.2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0.82万元,占1.7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2051.1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999.38万元,较2020年增加509.29万元,增长34.18%,主要原因是:本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拨款支出增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拨款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51.71万元,较2020年减少259.29万元,下降83.37%,主要原因是:本年年末大平台支出改革,大平台未用完的指标不再结转,导致年末结转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70.48万元,占93.55%;项目支出128.90万元,占6.4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8.19万元,决算数为196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9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追加本功能科目资金用于聘用人员工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9.55万元,决算数为67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51%,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追加社会保险补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0.49万元,决算数为70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4%,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追加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2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追加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助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决算数为15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58%,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实际发生比预算多。
(六)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5万元,决算数为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住房公积金根据平均工资计算,实际发生的比平均数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7.9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4.32万元,较2020年减少102.33万元,下降36.99%,主要原因是:上年发生职业年金缴费,本年未发生。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6.16万元,较2020年减少36.68万元,下降19.02%,主要原因是:本年下拨两镇就业创业补贴比上年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6.84万元,较2020年增加596.84万元,增长124.34%,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59万元,较2020年增加0.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购买办公设备,上年未发生。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万元,决算数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64.94%,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12万元,下降8.6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万元,决算数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64.94%,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12万元,下降8.6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累计接待19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公务来往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76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08万元,降低18.71%,主要原因是:本年下拨两镇就业创业补贴比上年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比上年增加0.59万元,原因是本年购买办公设备,上年未发生。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及其他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上年也无,原因是本部门坚持过紧日子,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变化。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31.8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72.86%。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绩效自评: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为贯彻落实《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鹰府发[2015]1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4 号)文件精神,将景区16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纳入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分300-3000元11个档次,对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给予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县(市、区)财政按6:4负担;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景区财政负担49.3元/人.月;对年满65周岁以上待遇人员加发6元/月,对年满80周岁以上待遇人员加发12元/月。本次评价项目为2021年景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
(2)项目预算及内容。按照鹰府发[2015]10号文件精神,居民养老保险县级补助资金(含“特殊群体”财政代缴资金),由县(市、区)社保部门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按照本县区参保缴费人数和补助标准配套到位。2021 年,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补助资金年初预算90万元,预算追加184.32万元,预算追加部分是按照鹰人社字【2022】21号、赣人社发【2021】6号等文件要求,调增了县级基础养老金标准。
2.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主管部门及职责。本项目由龙虎山景区财政局和龙虎山景区人社局共同管理, 具体实施单位龙虎山景区人社局。人社部门负责拟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预算,财政部门负责对县级财政补助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核,及时拨付居民养老保险本级配套资金,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参与项目审核、绩效考评等工作。
(2)项目具体实施流程
景区人社局编制区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金年度预算方案和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景区财政局对景区人社局申报的年度预算方案进行审核,编制区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金年度预算草案,报经景区党委、管委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区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金根据当年参保缴费人数和规定的补助标准,据实拨付资金。
3.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的长期目标是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高缴费、 长缴费,不断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1 年年度目标为: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和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运行机制,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意愿提高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财政按标准足额配套缴费补贴,按月足额支付到龄人员养老金。
项目评价主体与评价方法:
项目评价由景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主要有现场及非现场评价,定量与定性分析评价。
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及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评价分析
(1)年度总目标完成情况及评价分析
2021年,景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10123人,年末待遇领取人数5042人,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合计274.32万元,资金全部拨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使用。
(2)资金管理情况及评价分析
景区人社局严格执行2021年度预算批复对项目资金的安排,按照项目年初绩效目标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项目,资金严格管理,收支明确,及时拨付,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评价分析
(1)产出指标设置及分析
数量指标设置及分析:
指标 1:项目推进计划完成率100%。
2021年,景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10123人,年末到龄领取待遇人数5042人,景区共配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合计274.32万元,项目推进计划完成率100%。其中,参保缴费人数10123,个人缴费合计375.2万元,财政配套缴费补助资金15.88万元;年末到龄领取待遇人数5042人,财政配套县级基础养老金237.47万元;按规定发放待遇领取人员160人死亡丧葬补助金20.97万元。
质量指标设置及分析:
指标 1: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完成率100%。
2021年,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我局积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确保困难人群应保尽保,督促两镇和上清林场完成个人缴费任务,及时拨付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按月发放养老金,全面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时效指标设置及分析:
指标 1:补助资金拨付及时率100%。
2021年,景区财政应配套资金在年度内及时拨付到位,按时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设置及分析:
指标1:本级财政人均缴费补助标准≥16元。
2021年,景区参保缴费人数10123人,其中:300元缴费档次本级配套缴费补助16元,400元档次本级配套缴费补助20元等共11个档次,严格按照缴费档次拨付本级配套缴费补助资金合计15.88万元。
指标2:本级财政人均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6.8元/月。
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5042人,1-6月月基础养老金125元(其中县级基础养老金19.3元),7-12月月基础养老金155元(其中县级基础养老金49.3元),对年满65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由县级加发6元/月,对年满80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县级加发12元/月,严格按标准拨付本级基础养老金合计237.47万元。
(2)效果目标指标设置及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设置及分析:
指标1: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覆盖面100%
2021年,景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10234人,年末待遇领取人数5042人,领取丧葬补助金人数160人,全部按规定补助到位,基金补助覆盖面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置及分析:
指标 1:补助对象满意度≥90%
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多样,电子化、网络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到龄人员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位,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及时,参保对象满意度良好。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度,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均达到了年初预算绩效制定的目标。群众参保意愿不断加强,基金规模进一步扩大,项目总体成效显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可持续性强,养老保险待遇较上年提高,补助对象整体满意度较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景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指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指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指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