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公安局龙虎山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贵溪市公安局龙虎山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贵溪市公安局龙虎山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维护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管理交通、消防安全;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组织实施重要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下设4个直属机构:交通警察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禁毒大队。派出机构2个,包括:龙虎山派出所、上清派出所。
本部门2021年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辅警人员46人。下辖上清派出所和龙虎山派出所,派出所民警人数11人占总民警人数的37%。派出所辅警人数31人,占辅警人数的67%。
第二部份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265.1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5.87万元,较2020年减少167.41万元,减少51.78 %;本年收入合计1109.27万元,较2020年减少162.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相应减少了政法转移支付补助及上级禁毒专项补助。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09.2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265.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65.14万元,较2020年减少173.96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增强了节约意思,减少和控制了办公经费、差旅费等方面的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做到应支尽支,不留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59.52万元,占28.42%;项目支出905.63万元,占71.5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5.14万元,决算数为126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8.46万元,决算数为117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主要原因是:年中景区财政追加了维稳工作经费、辅警人员经费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63万元,决算数为3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3%,主要原因是:规范了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减少,人员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减少。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1万元,决算数为1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8%,主要原因是:基本按预算安排执行。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68万元,决算数为2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2%,主要原因是:规范了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9.5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59.52万元,较2020年减少41.19万元,下降10.27%,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终一次性政府奖励金额相应有点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公用经费年初未在基本支出里面列预算,公用经费全部放在项目支出里面列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6万元,决算数为32.5万元,完成预算的96.73%,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1万元,下降3.2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万元,决算数为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6 %,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来访人员有所控制。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3批,累计接待66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万元,决算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96.7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8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2021年对公务用车进行有效管理,在车辆维修、用油方面制定了规章制度,有效的节约了资金的使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用经费未放在基本支出里面设置预算,故年终决算数基本支出决算数为0,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也为0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务用车合计1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本单位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金额50万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4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9.48%。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A、2021年度辅警人员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概况: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本局辅警人员经费182.16万元,主要用于本局辅警人员工资。
(二)项目绩效目标:为了确保景区社会治安,严打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一线警力,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强景区电子眼建设,警务实战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增设一支高规格辅警队伍。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资金使用情况:截止到2021年12月辅警人员经费182.16万元已全部使用完必,使用率100%。该资金主要使用在辅警人员经费上。 2、该项资金拨付给公安局之后,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及财务管理的要求使用。
二、目的效益性分析、项目完成任务量及质量
由于建立了一支庞大的辅警人员队伍,我局各项工作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21年我局共立行政案件88起,查处88起,行政拘留53人次,调处各类纠纷480余起,立刑事案件91起,破获27起,刑拘34人,逮捕25人,移送起诉5人,抓获网逃20人。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共悬挂宣传横幅50幅,电子显示屏标语25条,张贴公告100余份,发放宣传单12000余份。成功办理了以吴某为首,官某、周某为骨干的涉恶犯罪团伙案件。确保了景区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大局平稳。该资金项目的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较好,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力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完成了2021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局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四、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二)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B、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 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鹰财行指【2021】9号、鹰财行指【2021】13号文,下达本局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65.96万元。其中办案业务资金106万元,业务装备资金159.9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坚持底线思维,全力确保政治大局稳定;2、紧扣发展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3、强化打防管控,全力维护治安大局平稳;4、注重防控风险,全力防范各类公共安全事故;5、突出智慧升级,全力提升公安信息化水平。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截止到2021年12月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总共到位265.96万元,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1年总共使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65.96万元,使用率100%。其中:1、办案业务费支出106万元,其中:办案差旅费28.7万元,印刷费1.5万元,租赁费16.2万元,劳务费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其他办案业务费32.3万元。2、业务装备支出159.96万元,其中:刑事技术装备30万元,执法勤务装备9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5万元,被装购置费8.96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局专门成立了由分局政委艾兵同志为组长,财务部门、局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管理班子,并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在使用上为确保项目质量,各项采购、支出均符合《政府采购法》、《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效益情况分析:2021年在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支撑下,我局共立治安案件94起,查处94起,行政拘留53人次,调处各类纠纷450余起,立刑事案件101起,破获27起,刑拘34人,逮捕25人,移送起诉35人,抓获网逃20人。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共悬挂宣传横幅122幅,电子显示屏标语25条,张贴公告100余份,发放宣传单13000余份。成功办理了以吴某为首,官某、周某为骨干的涉恶犯罪团伙案件。确保了景区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大局平稳。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较好,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力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绩效自评结果及建议
(一)支持县市级政法部门数量1个;
(二)支持政法部门刑事案件立案数101起,破案27起
(三)支持政法部门治安案件立案数94起,查处94起;
(四)支持业务部门业务装备采购数量60件;
(五)执法质量考评合格率≥90%;
(六)装备采购合格率100%;
(七)社会面综合管控水平和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得到提高,公众的安全感有所提升,平安鹰潭和法治鹰潭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
(八)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90%。
为了今后更好地加强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的管理,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特别业务: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三)其他公安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四)信息化建设:指各级公安机关用于信息化方面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数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服务与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