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林业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林业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景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绿化工作并依法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植树造林;组织实施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指导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审定、检疫、检验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花卉、经济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 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务室、自然保护地业务室、植被恢复造林业务室、林政业务室、林长制业务室。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 5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 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1 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 2792.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30.2万元,较2020年增加516.3万元,增长50.92 %;本年收入合计1262.01万元,较2020年减少3762.15万元,下降74.88%,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资金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225.8万元,占97.13%;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36.2万元,占2.8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2580.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262.01万元,较2020年减少3083.62万元,下降70.95%,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11.65万元,较2020年减少1480.78万元,下降87.49%,主要原因是:减少财政拨款资金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50.28万元,占 5.82%;项目支出2430.28万元,占 94.18%;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0.41万元,决算数为228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33%。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2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4%,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含上年结转资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万元,决算数为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有误差。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万元,决算数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有误差。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主要原因是:减少自然遗产保护经费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4.44万元,决算数为225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37%,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补助项目资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有误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2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4.11万元,较2020年减少9.91万元,下降18.35%,主要原因是:减少调出人员工资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2.55万元,较2020年增加0.69万元,增长1.33 %,主要原因是:增加劳务费及工会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21万元,较2020年减少22.61万元,下降29.79%,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性奖励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 1.41万元,较2020年增加1.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万元,决算数为12.57万元,完成预算的98.9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84万元,下降6.2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与上年持平。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与上年持平。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7万元,决算数为9.67 万元,完成预算的89.78%,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09万元,下降10.13%,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6批,累计接待78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与上年持平,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万元,决算数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50.2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26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森林消防用车老旧,维修费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森林消防用车老旧,维修费增加,但未超“三公”经费总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设施设备购置费及劳务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森林消防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94.98%。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对决算中反映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情况如下:
项目概述: 龙虎山周边的鹰潭市贵溪市、余江区、月湖区以及抚州市金溪县。2017年以来都发现了松材线虫病,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主管部门倾力而为。特别是2018年以来打响松材线虫病防控保卫战,龙虎山松材线虫病疫情快速传播态势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松材线虫病对龙虎山松林依然仍构成严重威胁。
立项依据: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鹰潭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等文件依据。
实施方案:《龙虎山景区2020-2021年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实施方案》。
实施周期:2020年-2021年
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400万元
年度预算执行:财政拨款支出400万元
完成绩效目标和指标:在2020秋普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核心景区无疫情,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和枯死数量双下降,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8.2万亩,完成经济指标4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00人,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95%,生态环境改善明显,群众满意度≥85%。
本单位将202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龙虎山景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 | 8.2万亩 |
质量指标 |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0.4% | |
时效指标 | 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 | ≥95% | |
成本指标 | 完成经济指标 | 40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供就业岗位 | 100人 | |
生态效益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书 | ≥8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生态环境改善 | 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85%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林业和草原: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用于病虫害等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灾害的方面的支出。
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方面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