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4001/2023-00042 发文机构: 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2-24

龙虎山景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加强景区建设项目执法监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景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秩序,从源头上杜绝违建行为,切实做到先审批后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景区实际,现就加强景区建设项目执法监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目标

按照“严格管控违法建设,力争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的总体目标,建立巡查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无缝巡查、部门联动、持续打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划定片区范围,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规范“预防、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拆除”等查处违法建设程序,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监管体制,依法行政,确保景区建设健康发展。

二、执法监管范围

(一)重点区域:依据《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两镇集镇区、七大景区范围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证件或未按照上述证件规定事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二)一般区域:除重点区域外其他范围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证件或未按照上述证件规定事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成立景区建设项目执法监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景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两镇一场、综合执法大队、国土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全区违法建设查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景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违法建设查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

(一)完善巡查制度。加强动态巡查,严格监管查处。巡查工作立足抓早、发现苗头,对有可能发生违建的行为人进行说服教育和警告,把违建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要加强对休息日、节假日和下班后的动态巡查,营造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建立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信息月通报制度,定期研究、通报违法建筑综合整治情况,协调处理查处违法建筑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实现资源共享,确保信息畅通、步调一致。

(三)畅通违法建设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受理广大群众对违法建设的举报,并及时核查处理。

四、明确职责分工

(一)景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巡查,行使对无证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及强制措施。

(二)两镇一场:负责对一般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巡查,行使对无证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及强制措施。

(三)景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将已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移交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并配合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巡查和执法。

(四)建设和交通局:负责将已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移交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并配合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巡查和执法。

(五)其他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履行及配合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巡查和执法。

五、保障措施

(一)发挥宣传作用,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作用,加大对违法建设管控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拆违治违氛围。通过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增强治理行动的社会效果,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违法建筑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相关责任单位都是打击违法建设的主体责任人,无主次可分,都要站在全区的高度上,从全区的角度来认识和看待打击违建工作。要积极配合,定期巡查,联合执法,齐抓共管,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确保不出现新的违法建筑。

(三)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成效。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坚持不懈,加大整治力度。一是缩短执法周期,通过上下联动,使违法建设发现在萌芽状态、查处在建设初期,消灭在未成形阶段,从而降低损失,减小执法难度;二是发现违法建设即限期自拆,逾期不拆者,依法强拆;三是对依法强拆过程中出现的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情况,公安部门要全力配合,及时处置,严厉打击,维护法律的尊严。

 

 

龙虎山景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龙办字〔2023〕9号关于加强景区建设项目执法监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