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4001/2023-00052 | 发文机构: 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 |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04-04 |
关于做好景区2023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
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3〕1号)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市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鹰府办字〔2023〕39号)文件精神,现将景区2023年提标提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从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全景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一)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88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70元。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66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40元。
(二)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将城镇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救助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1150元。将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救助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860元。
(三)提高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标准。特困失能人员和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维持去年标准不变,分别为每人每月1380元和每人每月350元;将特困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100元。
(四)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持续推进城镇 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提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补助标准,将城乡精简退职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月680元。
(五)继续实施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统一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城乡补贴标准,将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乡重度残疾 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2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100元。为16周岁以上长期有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
(六)提高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820元、1360元、1360元。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380 元。
二、明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
景区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将本级应承担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一)景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等支出,省、市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调标所需资金,景区财政部门按生活补贴每人每年460元、护理补贴每人每年434元的标准安排资金。
(三)对临时救助资金,由景区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户籍人口数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资金。
(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由景区财 政统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省、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由景区财政负担。
(五)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所需经费根据现行财政体制由景区财政负担。
三、落实相关政策规定
(一)分类施保明确时间。对低保常补对象要按照低保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低保非常补对象要给予差额救助,保障标准从当年度1月1日开始执行,各镇场提补资金必须于5月30日前落实到位,并从当年度1月1日开始补发。
(二)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各地要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标准及时下拨资金,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必须足额到位,遇春节、突发公共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要充分做好资金预拨工作。
(三)积极推行购买服务。各地要按照《鹰潭市民政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
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的实施方案》(鹰民发〔2018〕6号)要求,可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安排2%用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科学整合镇管理机构及人力资源,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四)规范信息公开报送。各地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社会救助资金(含上级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支出、结余以及接受审计监督等情况,在当地政务信息网或本部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向景区民政局、财政局备案。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景区党委、管委会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重大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细操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工期倒排制度,民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提标提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加强部门配合。景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景区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资金,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补助资金的落实到位。
(三)加强监督管理。景区民政局、景区财政局要根据《民政部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民发〔2013〕16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87号)要求,对提标提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