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4001/2024-00143 发文机构: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 成文日期: 2024-07-15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公示下达2024年本级资金调整分配182万元

景区农业局:

根据景区实际需要,现将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2万元年初分配情况进行部分调整(详见附表)。请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金额

资金任务方向

资金来源

本级资金文号


本级资金

景区农业局

景区农业局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12.9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12.9

龙区财预批字(2024)1号

景区农业局

小额信贷贴息

5.69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5.69

景区农业局

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

51.36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51.36

景区人社局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

7.6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7.6

景区人社局

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

10.45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10.45

景区农业局

自主产业补助

77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77

鹰潭市龙虎山景区上清镇桂洲村经济合作社

桂洲村便民桥及延伸路项目

17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17

合计

182



182


现将此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区农业局、财政局反映。

监督电话:12317        0701-6656089

邮箱:731266188@qq.com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景区龙虎山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