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2022年1月1日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重点
1.招标代理机构未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开展代理业务的或以出借、挂靠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机构名义承揽招标代理业务的;
2.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问题或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
3.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及时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发布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
4.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招标工作需要流程回退、复评、引起大量投诉质疑或重新组织开评标的;
5.招标代理机构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代理业务的;
6.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以不发放中标通知书要挟中标单位支付额外费用的;
7.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关情况和资料的;
8.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或串通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服务机构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9.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三、受理方式
(一)来电反映
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建设和交通局:0701-6656386
(二)邮寄地址
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正一路龙虎山建设和交通局(三)电子邮箱
447176068@qq.com
四、问题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3月底
五、受理须知
真诚欢迎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各界人士主动参与监督。反映的问题应遵循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映问题时请说明事实和理由,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内容应完整、客观真实、明确具体,并留下真实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便有关问题及时核查处理。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