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龙虎山景区上清镇经济联合总社申请其位于上清镇城门村上城门村庄西北侧三宗共三块国有建设用地,用地合并业务。该两宗土地分别为:赣(2022)鹰潭市不动产权第0005459号、赣(2023)鹰潭市不动产权第0015643号、赣(2023)鹰潭市不动产权第0015642号,三块地申请合并为1宗土地,该宗土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片区规划指标
(1)赣(2022)鹰潭市不动产权第0005459号,土地面积共计27364㎡,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为15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
(2)赣(2023)鹰潭市不动产权第0015643号,土地面积共计3052.74㎡,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为15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
(3)赣(2023)鹰潭市不动产权第0015642号,土地面积共计972.81㎡,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为15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
以上三宗土地合并为1宗土地,面积31389.5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与合并前的三宗土地总面积一致;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为15米,使用年限40年,按最早的原发证日期算起,宗地使用期限统一为2022年5月11日起2062年5月10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刊登之日起7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龙虎山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艾裔;联系电话:6656158)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龙虎山分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