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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Y04001/2025-01038 | 发文机关: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8-14 | 有效性: |
| 索 引 号: Y04001/2025-01038 |
| 发文机关: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2025-08-14 |
| 有效性: |
【文字解读】龙虎山景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2025年8月13日,景区党政办印发了《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办字[2025]3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印发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2020年12月27日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全名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府发[2020]15号)文件内容,关于明确主管部门任务中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机制,按照鹰潭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鹰潭市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鹰水字[2025]1号)》文件中关于完善落实“1+5”制度内容。景区党政办印发的《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和规范景区农村供水管理,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农村供水用水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龙虎山景区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管理办法》。
(二)、规划与建设。明确了景区水利局,景区经贸局,景区文教卫生局、景区建设和交通局、景区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农村供水工作相关职责任务。
(三)、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明确了景区有关部门关于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的工作职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行为等
(四)、经营与维护。明确了景区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农村供水工程保护范围禁止从事的活动。
(五)、供水与用水。明确了供水单位与用水户的权利义务。
(六)、法律责任。明确了相关部门对有关违法行为,供水单位违规欣慰的处罚措施等。
(七)、附则。对《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定义。
【现行有效】龙虎山景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办字〔2025〕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