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规政策 >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Y04001/2025-01038 发文机关: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8-14 有效性:
索  引  号: Y04001/2025-01038
发文机关: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8-14
有效性:

【文字解读】龙虎山景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2025年8月13日,景区党政办印发了《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办字[2025]3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印发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2020年12月27日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全名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府发[2020]15号)文件内容,关于明确主管部门任务中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机制,按照鹰潭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鹰潭市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鹰水字[2025]1号)》文件中关于完善落实“1+5”制度内容。景区党政办印发的《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和规范景区农村供水管理,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农村供水用水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龙虎山景区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管理办法》

(二)、规划与建设明确了景区水利局,景区经贸局,景区文教卫生局、景区建设和交通局、景区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农村供水工作相关职责任务。

(三)、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明确了景区有关部门关于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的工作职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行为

(四)、经营与维护明确了景区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农村供水工程保护范围禁止从事活动

(五)、供水与用水。明确了供水单位与用水户的权利义务。

(六)、法律责任。明确了相关部门对有关违法行为,供水单位违规欣慰的处罚措施等。

(七)、附则。对《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定义。

【现行有效】龙虎山景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办字〔2025〕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