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关乎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和油料生产,对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巩固我省粮食主产区地位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2026年景区粮食油料生产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毫不放松抓好2026年全省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6〕9号)文件精神,经景区2026年第7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定粮油生产能力。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粮油生产任务,确保2026年全景区粮食播种面积达6.45万亩,产量达2.32万吨,力争稳定迈上3.28万吨,大豆播种面积达0.11万亩,草本油料作物播种面积达1.65万亩。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严格耕地总量管控,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和后续管护机制。坚决遏制“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有序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改和撂荒地复耕利用。做好水稻种植与水田资源合理匹配,巩固“单改双”成果,确保早稻和晚稻面积稳定在1.5万亩以上,持续抓好中稻和秋杂粮生产。多措并举提高大豆油料产能,稳住油菜扩种成果,因地制宜发展大豆间作套种模式,适度扩大花生、黑芝麻种植。
二、促进“四良”集成增效。加力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开展高标准农田突出问题整治,扎实推进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三年提升行动,加强酸化耕地治理,提升耕地质量。深入推进“种粮一体化”行动,加强优良品种筛选与培育,加快推广应用一批单产水平高、品质抗性好、适宜机械化的优良品种。持续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加强智能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顺天应时,积极推进早稻早播早育。大力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推动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四良”深度融合,带动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
三、优化品种结构调整。适应市场消费需求,适度调整常规稻种植面积,扩大优质、专用、绿色高端水稻种植,双季稻区主推高产稳产圆粒型早稻品种和优质丰产型及高档特优质晚稻品种,一季稻区主推耐高温、高产与优质兼顾的杂交籼稻和籼粳杂交稻品种。切实规范再生稻种植,“宜双则双、宜再则再”,通过政策引导,控制典型双季稻区发展再生稻,适宜种植区重点推广再生能力强、耐高温、高产优质再生稻品种,提升再生稻稻米品质。加快推广适合景区种植的高产短生育期早熟、高产高油中晚熟和抗菌核病、抗除草剂的油菜品种,大力推广高蛋白、高油高产、耐密植、抗裂荚、抗病虫、宜机收加工用大豆品种以及品质优、口感佳、产量高的鲜食大豆品种,大力发展抗落粒、宜机收和高产优质黑芝麻品种。
四、提升产业发展效益。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推进粮油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粮油生产单环节、多环节、全环节等菜单式托管服务模式,提高粮油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烘干、仓储、冷链、清选等设施,发展脱壳、去杂、分级、包装等粮油初加工。培育壮大粮油精深加工企业,延伸加工链条。深化订单农业,引导加工企业与种植户、家庭农场等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发展“市场型龙头企业+生产型(加工型)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基地+农户”“优质平台+基地+农户”等联农带农模式,带动更多农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五、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健全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完善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建立农业农村、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及时发布洪涝、干旱、低温冻害等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和技术指导意见,推进科学防灾减灾。推进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和专业化防治队伍建设,统筹推进联防联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灌排骨干工程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衔接,提高抗旱排涝能力。
六、强化政策支持保障。落实稻谷种植、农业支持保护、粮油单产提升等补贴政策,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惠农资金,调动生产积极性。实施好水稻完全成本、油菜大豆花生等粮油作物保险,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推进农业保险“双精准”和理赔服务提升,规范投保和理赔行为,促进农业保险提质增效,提升农民满意度。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千方百计促进种植户稳定增收。继续执行景区早稻补贴和油菜补贴政策。
(一)早稻补贴政策。统筹使用上级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和景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早稻生产补贴。所有种植户除享受上级安排的稻谷补贴外,再享受景区财政对早稻种植户的专项补贴。按照“谁种补贴给谁”的原则和“自主申报、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区级核定和发放”的补贴程序,补给龙虎山景区辖区内所有实际早稻种植户。补贴政策如下:
(1)早稻种植补贴100元/亩;
(2)实行早稻种植任务完成情况与早稻补贴资金相挂钩。未完成早稻种植任务的乡镇,种植户早稻补贴资金则由该乡镇自筹资金进行补贴。切实加大“灭荒”力度,促进粮食生产,坚决杜绝新增耕地抛荒。
(3)原则上每个村都要建立1个以上不低于5亩的早稻集中育秧点,对新增早稻集中连片设施育秧秧田面积达2亩以上的进行育秧设施补贴(同时有育秧塑料秧棚和秧盘的补贴1500元/亩,单个塑料秧棚或秧盘分别补贴800元/亩。每亩育秧面积须人工栽插大田10亩,机械抛插大田25亩)。
(二)油菜补贴政策。统筹使用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等,支持发展油菜生产,按照谁种补贴给谁的原则,对辖区范围内的油菜实际种植户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亩(不含油菜种子),补贴资金由景区财政和两镇财政按1:1分摊。补贴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在油菜种植完成后由两镇验收后补贴50元/亩(乡镇财政部分);二是在油菜花开季节,由景区农业局和两镇组成联合核查验收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油菜长势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50元/亩(景区财政部分),油菜长势低于50%的不予补贴。大力推行油菜政策性保险,积极探索油菜产品价格、产量、收入保险。
附表:景区2026年粮食油料生产目标任务安排表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景区2026年粮食油料生产目标任务安排表
乡镇 | 粮食面积(亩) | 粮食产量 (吨) | 其中:早稻面积(亩) | 大豆面积 (亩) | 油料面积 (亩) | 其中:油菜面积(亩) |
上清镇 | 32250 | 11600 | 7500 | 550 | 8250 | 7000 |
龙虎山镇 | 32250 | 11600 | 7500 | 550 | 8250 | 7000 |
合 计 | 64500 | 23200 | 15000 | 1100 | 16500 | 1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