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依据
为合理配置景区土地资源,科学调控土地市场,有效控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集约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保障景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实施,依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结合各部门提供的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编制的供地期限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为目标,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合理安排龙虎山风景名胜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供应时序,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用地数量。坚持严格保护耕地、保障高质量发展用地、高效集约用地,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提升全社会对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的意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节约集约用地。围绕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突出节约集约,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继续加大景区批而未供土地利用、闲置土地处置和批而未用土地开发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各行各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民生、国家重点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现代服务业、优势产业项、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项目用地需求。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业用地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统筹确定区域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规模。
三、供应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56.9亩。主要用于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分别为:商服用地131.8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2亩,交通运输用地17.9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商服用地。计划供应131.8亩,占计划总量的84%。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7.2亩,占计划总量的5%。
3.交通运输用地。计划供应17.9亩,占计划总量的11%。
四、政策导向
(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城市边界无序向外扩张。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促进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科学研判景区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原则,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总量。
(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坚持以土地供应结构优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大力支持国家鼓励的新产业、新业态和城乡融合发展产业用地,对高污染、高能耗工业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停止供应土地。
(三)科学调控房地产市场。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728号)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赣自然资字〔2023〕17号)要求,坚持房住不炒、“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统筹安排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供应时序,确保住宅用地形成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规定,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供地。鼓励产业用地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取得土地。扩大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有偿使用范围,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土地使用效益最大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计划执行的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保障计划有效落实。列入年度供地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要围绕计划供地时间,加快办理前期有关手续,有关部门要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及时供地。列入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宗地,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强化招商选商,确保地块及时出让。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要严格按照供应计划执行,防止新的违法用地产生。
(二)强化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切实落实产业用地支持政策,采取差别化方式供应土地。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土地供应,运用多种土地供应方式保障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加强土地供应后动态巡查,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的动工时间开发建设,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避免土地闲置浪费。
附件:龙虎山风景名胜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行政区 | 总量 占比 | 合计 | 商服 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新增建设用地 | ||||
小计 | 廉租住房用地 | 棚户区改造用地 | 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 商品住宅 |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 100.0% | 156.9 | 131.8 | / | / | / | / | / | / | 7.2 | 17.9 | / | / | 134.39 | 22.51 |
总计划 占比 | 84% | / | / | 5% | 11%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