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龙虎山景区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龙虎山景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证居民,驻鹰部队军人或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上述学历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今年上半年已经通过认定的人员,下半年不能申请认定。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二、认定流程
依托“江西省政务服务网”,鹰潭市龙虎山景区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程网办,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查看更多—个人一件事—工作—教师资格认定—立即办理—“是否需要补办教师资格证书”选“否”—教师资格认定—跳转“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账号开始申报。
(一)网上报名
1.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4月8日8:00—4月21日17:00。
2026年上半年通过教师资格面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人员和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6届师范生在第二批次申请。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6月4日8:00—6月17日17:00。
下半年网报时间:10月8日8:00—10月20日17:00。
2.认定机构请选择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文教局。
(二)材料审核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中国教师资格网会对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学历学籍信息自动核验。未核验通过的请保证上传的证书图片端正清晰以供后台人工核验。
龙虎山景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证居民,驻鹰部队军人或武警,需在“上传网报材料”处上传证明材料,户口簿需首页和个人信息页,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军人证件可作为居住地证明。其他需另外补充的材料会电话联系申请人员。
请关注认定状态和查看留言信息,体检安排会在确认通过后留言告知。
(三)体检
根据确认结果和留言信息,申请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长边翻页双面打印),在体检表照片位置张贴或打印与网上报名同底版一寸照片,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体检,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标准进行,费用自理。
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和对体检结果产生影响的药物。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须向主检医生提交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生理期女性可在完成其他检查项目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成尿检。
检查完成后,体检表留在医院,无联系默认体检结果无异常情况。
(四)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经现场确认、体检等环节,为认定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间:上半年两批次认定通过人员领证时间为7月中旬,下半年认定通过人员领证时间为12月中旬,请关注手机短信通知。
领取地点: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文教局二楼办公室领取。
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文教局联系人李老师13517013956;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4.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而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5.在我景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材料请提前致电龙虎山景区文教局协助办理。
6.龙虎山景区文教局教师资格认定联系电话:0701-665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