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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Y04001/2026-00141 | 发文机关: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 文 号: 龙办字〔2026〕19号 |
|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6-04-27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 索 引 号: Y04001/2026-00141 |
| 发文机关: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
| 文 号: 龙办字〔2026〕19号 |
|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
| 成文日期: 2026-04-27 |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龙虎山景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虎山景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两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龙虎山景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虎山景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龙虎山景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以下简称延包试点)的决策部署,落实我省《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6〕25号)文件要求,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明确试点任务。根据《中共鹰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6年各区(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和主要指标的通知》(鹰农办字〔2026〕1号)文件精神,景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分2年实施,2026年完成龙虎山镇土地延包试点,2027年全面完成所有镇土地延包工作,涉及耕地面积44772.45亩(龙虎山镇耕地面积22340.6亩,上清镇耕地面积22431.85亩),涉及农户7132户(龙虎山镇农户3771户,上清镇农户3361户)。
(二)开展合同签订。村(组)要成立延包工作小组,开展摸底核实,制定延包方案,会同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调查,并对调查成果审核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依托省级统一的合同网签平台,组织承包户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确需线下签订的须及时扫描上传,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景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依规选定延包试点第三方技术单位,加强全过程监督,确保延包试点工作质量。
(三)同步办理登记。坚持“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合同网签系统对接,确保数据互通、业务协同,实现延包试点合同签订与登记深度融合。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依规选定地籍调查成果审查和登记事务第三方技术单位,同步合同签订办理登记。
(四)规范档案管理。要加强档案管理业务指导,按照省级统一制定的延包试点工作档案管理规范与标准,以及“一户一档”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延包试点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图表、数据等材料,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统一管理,区、镇、村应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设立专柜集中管理本级延包试点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真实、完整、规范、安全。
(五)成果质量管理。按照全省统一的技术标准与验收规范,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前置开展地籍调查成果审查,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成果检查验收并加强对第三方作业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两部门加强质量检查成果互认,提高质量管理质效。
二、进度安排
计划在2026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龙虎山镇土地延包试点工作任务,2027年全面完成上清镇土地延包试点工作任务,工作推进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2026年4月底前)。全面安排部署延包试点工作,成立区、镇、村三级组织机构,同步完成试点乡镇动员部署。
(二)工作准备(2026年5月底前)。景区农业农村部门落实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准备工作。
(三)调查摸底(2026年6月底前)。针对二轮承包以来人口、承包地等变化情况;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及整户无地情况;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情况;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进行摸排,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四)制定方案(2026年7月底前)。镇、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延包试点方案,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工作专班审议通过。
(五)开展调查(2026年8月底前)。根据延包方案,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全面启动勘测测绘、地籍成果审查等工作。
(六)签订合同(2026年9月底前)。调查成果经延包试点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应当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完成农户承包合同签订。10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和档案归档。11月份开展遗留问题集中攻坚。12月底前完成。
(七)完善证书(2026年10月底前)。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以承包合同为依据,完成不动产登记。形成真实有效完整的区、镇、村三级延包档案,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妥善保存管理,同时建立区级电子档案。
(八)档案移交(2026年12月底前)。试点乡镇全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证书完善、档案移交工作。
(九)梳理总结(2026年12月底前)。对当年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成熟的经验做法和政策措施,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同时,做好迎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全面开展(2027年12月底前)。2027年,区级全面开展延包试点。原则上在上年度确定第三方技术单位,1-2月,开展已试点乡镇“回头看”和综合评估验收,梳理典型案例,形成一套程序规范、网签应用顺畅、合同签订与登记衔接有序、档案管理健全、矛盾化解有效的工作模式。2月下旬,区级完成全景区动员部署。3-10月,全面开展延包工作。12月底前各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率不低于70%,证书完善、档案移交同步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稳妥有序。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延包原则,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严格把握承包地小范围调整,严格管理机动地和新增地源,严格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聚焦延包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围绕新政策、新法规、新形势、新矛盾等新变化,系统研究“人地不均”矛盾化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延包等新课题。
(二)积极探索创新。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农民集体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因地制宜探索延包具体路径和办法。要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对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典型经验、有效模式及时梳理提炼,形成可参考、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并报送延包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开展延包试点经验交流,择优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将经验报送情况纳入试点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
(三)确保农村稳定。构建区级仲裁化解、乡镇快速调处、村级前端协商的三级联动机制,发挥好老党员、老干部在矛盾调解中的作用,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严格落实延包试点方案须经乡镇党委前置审核的规定,在召开村民大会前完成方案审查,提前研判风险、把好政策关口。区级要结合实际制定延包工作风险防控预案,分类制定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等应对措施。开展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妥善化解“一地多证”等历史遗留问题,聚焦重点村组建立风险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群众思想动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工作办公室设在景区农业局,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档案等部门视情选派人员集中办公。试点镇也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指挥,落实责任。建立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和工作进展调度评估制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推动将延包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建立挂点包村指导机制,区级通过包片、挂点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试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包村,指导村组落实政策要求。
(二)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党政干部政策培训,将延包政策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内容。加大延包“首席专家”培训力度,提升专业指导能力,充分发挥区镇两级延包“首席专家”作用,深度参与重大问题协调、政策研判及有关文件把关,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加强第三方技术单位业务培训,统一技术标准。综合运用镇村公开栏、宣传手册、广播、“明白纸”、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等多种载体,以群众听得懂、能理解的语言,宣传延包政策。组织镇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开展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及时消除误解和疑虑,最大程度争取农民群众的理解、认同与主动参与。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科学精准编制项目预算,足额保障技术服务、宣传培训、证书完善、档案管理、成果质量管理、网签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土地纠纷仲裁等必要支出。要提高延包试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拨付,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在延包试点中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