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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04001/2026-00123 发文机关: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文      号: 龙办字〔2026〕20号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成文日期: 2026-04-2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索  引  号: Y04001/2026-00123
发文机关: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文      号: 龙办字〔2026〕20号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成文日期: 2026-04-2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龙虎山景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虎山景区2025年度存量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区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龙虎山景区2025年度存量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虎山景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   


龙虎山景区2026年度存量土地消化处置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持续推进批而未用、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以下简称“三项工作”),切实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保障景区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存量土地消化处置工作部署及市局下达2026年度“三项存量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以“增存挂钩”为抓手,统筹土地征收、供应、利用、监管全链条,分类施策、闭环管理,全面完成年度消化处置目标,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

(二)工作原则

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两镇人民政府负属地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同向发力。

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一宗一策、精准处置,杜绝简单化、一刀切。

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既啃存量硬骨头,又健全供后监管机制,严防新增闲置与低效。

限时攻坚、务求实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市定任务。

(三)责任分工

两镇人民政府:承担征地拆迁、清表交地、群众工作、属地稳控主体责任。

自然资源分局:牵头统筹“三项工作”,负责底数核实、任务分解、供地办理、闲置认定、系统填报、业务指导与考核对接。

财政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安置补助、工作经费等资金保障,确保及时足额拨付。

经贸、林业、建交、文旅等部门:负责项目策划、招商落地、前期审批、建设推进、行业监管,开通审批绿色通道。

督查办:负责全程督查、定期通报、追责问效,推动工作落地。

二、工作目标

202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市下达消化处置任务: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72.76亩;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37.85亩;闲置土地动态清零。同步健全“批—征—供—用—管”全流程闭环机制,实现存量见底、增量可控、利用高效。

三、主要任务与分类处置措施

(一)批而未供土地处置

聚焦“未征、未清表、无项目、手续不全”四类问题,逐宗制定路径,确保应供尽供。

1.未征或未清表到位:两镇限期完成征地拆迁、清表交地;财政足额及时兑现补偿安置,做到“净地交付”。

2.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公共道路、绿地、广场、文旅配套等,由自然资源分局直接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完善供地手续。

3.已落实项目用地: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经贸、建交、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快前期与报建,推动尽快供地。

4.未落实项目用地:纳入“以地招商”清单,精准对接文旅、康养、配套服务等产业项目,限期落实投资主体与建设方案。

5.无法实施地块:符合政策的按程序申请撤销批文、据实核销,释放指标空间。

(二)供而未用土地处置

以“促开工、快建设、严监管”为核心,推动尽快形成有效投入与实物工作量。

1.具备开工条件:督促业主限期办理施工许可,限期开工;部门靠前服务,协调水电气路等配套。

2.前期手续未办结:实行专班包保、并联审批,简化流程、压缩时限,限期办结。

3.资金或招商不到位:支持依法转让、合作开发、资产重组,引导盘活利用;对长期无进展的纳入信用监管。

4.规划或政策调整:依法依规调整规划条件、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完善合同补充条款。

(三)闲置土地处置

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及省、市处置规定,坚持“认定准、处置快、监管严”。

1.调查认定:

自然资源分局逐宗核查、依法认定、书面告知,完善台账与证据链。

2.分类处置:

企业原因闲置:满1年的,按土地出让金20%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政府及规划等原因闲置:采取延长动工期限、调整用途、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置换土地等方式处置。

预防管控:强化出让合同与履约监管,严格开竣工约定,建立动态巡查与预警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闲置土地。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与底数核查阶段(4月底前)

1.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明确任务、责任、时限。

2.逐地块核查“三项工作”底数,建立“一宗一档一台账”,制定《消化处置计划表》(附件)。

3.分解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二)集中清理处置阶段(5月—11月底)

1.全面推进征地清表、净地交付、项目落地、手续办理、开工建设。

2.按周调度、按月通报,及时破解堵点难点。

3.规范处置程序与档案资料,确保系统录入、现场处置、台账资料“三统一”。

(三)督促检查与巩固提升阶段(5月—12月底)

1.督查办不定期暗访督查,重点核查进度、质量、实效。

2.对进度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对企业不履约、不缴费、不开工的依法处置并纳入信用惩戒。

3.12月底前全面自查验收,总结经验,健全长效机制,迎接市级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两镇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调度、汇总上报。

(二)机制保障

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定期召开推进会,通报排名,压实责任。

包保责任制:重点地块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

部门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联合会审、联合踏勘、联合执法机制,提升处置效率。

(三)考核问责

将“三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与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依据。对完成好的予以激励;对未按期完成、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经费保障

财政足额安排征地补偿、工作经费、业务经费,保障处置工作顺利推进。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景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解释。如上级任务调整,按最新要求同步优化。